君龙人寿小青龙2号少儿重疾险
君龙人寿小青龙2号少儿重疾险 共10 项保障责任
1 、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可选) :120%基本保额
若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且已按约定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的情况下,自确诊之日起满3年后,经专科医生确诊再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含新发、复发、转移和持续,赔付120%基本保额。若首次非“恶性肿瘤—重度”,自确诊之日起满180天后,经专科医生确诊本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本责任仅给付1次。
2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120%/120%基本保额
3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100%/20%/1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在第10个保单周年日前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额外给付100%基本保额;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4 、投保人豁免(可选) :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等待期180天。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或发生身故或全残,豁免后续未交保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5 、轻度疾病保险金 :3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51种轻度疾病。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赔付30%基本保额;中度疾病与轻度疾病累计最多可以赔付6次,每种轻度疾病限赔付一次,无间隔期。首次轻度疾病赔付后,豁免后续未交保费。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9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与首次重大疾病非同组的轻度疾病,赔付30%基本保额。首次重大疾病赔付之后,尚未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若选)之前,中度疾病与轻度疾病累计最多可赔付6次。
6 、罕见病保险金 :20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16种罕见疾病额外赔付200%基本保额,该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7 、中度疾病保险金 :6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30种中度疾病。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赔付60%基本保额;中度疾病与轻度疾病累计最多可以赔付6次,每种中度疾病限赔付一次,无间隔期。首次中度疾病赔付后,豁免后续未交保费。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90天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合同约定的与首次重大疾病非同组的中度疾病,赔付60%基本保额。首次重大疾病赔付之后,尚未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恶性肿瘤——重度额外给付保险金”(若选)之前,中度疾病与轻度疾病累计最多可赔付6次。
8 、特定疾病保险金 :12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20种特定疾病额外赔付120%基本保额,该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9 、身故及全残保险金(可选) :10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在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前,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赔付已交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10 、住院津贴保险金(可选) :100元/200元
等待期180天。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发生并明确诊断确定罹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导致住院治疗的,按照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200%给付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因中度疾病导致住院治疗的,按照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50%给付中度疾病住院津贴;因轻度疾病导致住院治疗的,按照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00%给付轻度疾病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中度疾病住院津贴、轻度疾病住院津贴每个保单年度给付天数累计各以180天为限。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日额×每次住院天数×100%给付意外住院津贴,每个保单年度以90天为限。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中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轻度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总额累计以1,800倍住院医疗日额为限。
君龙人寿小青龙2号少儿重疾险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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