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联合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疾险(母婴计划)
复星联合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疾险(母婴计划) 共15 项保障责任
1 、少儿意外医疗保险金(可选) :9万
被保险人满25周岁(不含25周岁生日)前因意外进行门急诊、住院等治疗,对该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学必需的、符合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并需要由被保险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经社保报销的按照100%赔付,未经社保报销的按照60%赔付,每个保单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1万元,累计赔付限额为9万元。(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2 、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可选) :120%基本保额
在首次确诊重度疾病且已按约定给付重度疾病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确诊再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度疾病(非同种重度疾病),第2次确诊赔付120%基本保额,第3次确诊赔付120%基本保额。每种重度疾病给付以一次为限,累计最高额外赔付2次,间隔期180天,不分组。(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3 、妊娠身故保险金 :10万
第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首个保单年度内于妊娠期间内身故,按10万元给付妊娠身故保险金。(仅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4 、20种少儿特定疾病 :12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20种少儿特定疾病,按照120%基本保额赔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5 、30种中症 :6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30种中度疾病,按照60%基本保额赔付中度疾病保险金,每种中度疾病给付以一次为限,中度疾病累计最高赔付2次,不分组,无间隔期。(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6 、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可选) :120%基本保额
被保险人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之日起三年后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的,按照基本保额的120%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罹患除恶性肿瘤-重度以外的本合同约定的其他重大疾病之日起180天后,确诊罹患恶性肿瘤-重度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多次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7 、新生终止抚恤保险金 :120%已交保费
第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首个保单年度内,确诊终止妊娠或死胎或死产的,按累计已交保费的120%赔付新生终止抚恤保险金。(仅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8 、被保人豁免 :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投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轻症、中症后豁免后续未交保费,保单继续有效。(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9 、投保人豁免(可选) :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投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轻度疾病或发生身故或确定全残或疾病终末期状态,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10 、新生儿暖箱津贴保险金 :500元/天
11 、疾病住院津贴保险金(可选) :9万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且保险公司已按约定给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或轻度疾病保险金,则自该疾病确诊之日起,对因患该疾病接受住院治疗的,按照200元/天给付疾病住院津贴,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以90日为限,累计赔付限额为9万元。(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12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 :方式一:105%已交保费;方式二:105%已交保费或保额
方式一:被保险人身故、确定全残或确诊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状态,身故、全残或
13 、45种轻症 :3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的原因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45种轻度疾病,按照30%基本保额赔付轻度疾病保险金,每种轻度疾病给付以一次为限,轻度疾病累计最高赔付4次,不分组,无间隔期。(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14 、疾病关爱保险金(可选) :10%/25%/60%基本保额
等待期180天,意外或等待期后在被保险人到达年龄小于30周岁前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按60%基本保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关爱保险金;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中度疾病额外赔付25%基本保额;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轻度疾病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不适用于母婴计划第一被保险人)
15 、120种重大疾病 :100%基本保额
复星联合妈咪保贝(星礼版)少儿重疾险(母婴计划)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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